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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工学院关于2018年度在校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通知

浏览: 日期:2018-06-01

各学院:

我校2018年在校生高校助学贷款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,为全面准确掌握今年助学贷款申报情况,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,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,组织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。现将2018年安阳工学院在校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时间与方式

(一)申请时间

6月1日起,进入2018-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、申报、审查、录入阶段,在校生网上提交电子信息。

(二)贷款范围

取得学籍的我校本、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(三)贷款额度

本专业学费和住宿费,但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。审批表填写时生活费一栏填0元。

(四)申报方式

通过“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”或者“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”提交申请贷款学生信息。

(五)需求预测

9月5日(含当日),各学院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8-2019学年度贷款需求总预测额度,9月10日学生处资助中心汇总后报省资助中心。

二、申请所需材料

(一)首次贷款所需材料

提交材料为《申请表》原件(表上需加盖村(居)委会、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学生本人签字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。

(二)续贷所需材料

提交材料为续贷《申请表》原件(无需加盖任何单位公章),现场办理前,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(不少于60字),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。

三、其他

(一)国家开发银行呼叫热线95593

提供助学贷款的常见问题服务,如密码遗忘、还款流程、贷款申请、支付宝常见问题等等。

(二)审核时间

望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,认真核实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,严格审核程序。对本学期末受到违纪处分的申请贷款学生各学院应于9月开学后报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并在系统中删除该生信息,认真审查本部门已贷款学生是否发生学籍变动,即休学、退学、参军及出国等,同时将变动名单报送资助管理中心(注明该生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年级和变动内容)。在校生贷款材料的审核与新生贷款材料一起在9月底之前审核,请各学院暂时保管学生的申请材料。

(三)进一步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

进一步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,并由院系经办人在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内完成审核,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(贷款已结清除外)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,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、联系方式、贷款信息、贴息截止日等是否准确。学生离校后,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,包括QQ、电子邮件、家庭地址等与其联系,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。

学生处资助中心

2018年6月1日